刘明强:《论语》中的天命 ——《尧曰第二十》首章解读

日期:2022-12-05  点击:  属于:经世致用

(本文2021年发表于《文学天地》)

      摘要:《论语》共有20篇,《尧曰第二十》是最后一篇。本篇虽只有三章,所述内容非常重要,实是《论语》一书对儒家社会理想及天道的总结概括,对儒家君子完善自我,追寻崇高的社会理想有重要指导意义。本文旨在通过对《尧曰第二十》第一章的梳理,透过文本看《论语》一书所归结的社会理想、道统传续,以管窥孔门先贤大道精义。

      关键词:论语  尧曰  天命


 《尧曰第二十》首章,在《论语》整个结构中,是作为归结天命天道部分而存在的。此章自尧舜开始叙述,历数二帝三王之道,并延及商周。儒家建构圣王道统,正在本章所叙述的二帝三王的历史之中而进行的。此章叙述了政权更迭过程中,道统如何延续,君主如何自觉或非自觉地“受天之命”的过程,以极简单的文句,深刻阐述中国古代儒家之政治思想、民本精神。

   此章可细分三部分。第一部分:尧曰:“咨!尔舜,天之历数在尔躬,允执其中。四海困穷,天禄永终。”舜亦以命禹。曰:“予小子履,敢用玄牡,敢昭告于皇皇后帝:有罪不敢赦,帝臣不蔽,简在帝心。朕躬有罪,无以万方;万方有罪,罪在朕躬。”周有大赉,善人是富。“虽有周亲,不如仁人。百姓有过,在予一人。”此部分详述尧、舜、禹(夏)、商、周道统之一贯性。由此而建构出天命传承的连续性。

   第二部分:谨权量,审法度,修废官,四方之政行焉。兴灭国,继绝世,举逸民,天下之民归心焉。所重:民、食、丧、祭。叙述人君修政之大纲。

   第三部分:宽则得众,信则民任焉,敏则有功,公则说。综述周政既修,百姓归心,以叙述天命归周。

   三部分前后相继,所说的儒家天命肇造传续,施政之法、天命迁移归周,成一完整的整体。

      1天命传承

      1.1 尧曰:“咨!尔舜,天之历数在尔躬,允执其中。四海困穷,天禄永终。”舜亦以命禹。

   帝尧说:舜,上天的权柄运数降临在你的身上,你要真诚地秉持中正之道,天下百姓困窘不堪,上天所赐君禄就会终止。大舜也以同样的课来告诫大禹。

   在这段,先讨论一个问题:在华夏大地,从原始的公有制到私有制转变的过程中,社会政治结构是怎么发生变化的?当时社会所关注的主体对象是谁?有什么独特性?这个问题就在这章显示出来了。这是一个文化发展分野的大问题,决定着文明的走向。在西方出现了少部分人奴役多数人的“奴隶社会”,并由此而经历了漫长的以农奴制度为主体的“封建社会”。中华文明其实恰恰没有经历“奴隶社会”。恩格斯《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》指出“奴隶制是古希腊罗马时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个剥削形式。”[i]所谓奴隶社会须具有几个基本特征:第一、奴隶没有人身自由;其次、奴隶没有生产资料;其三、奴隶对所生产所得的产品,没有分配权,全部由奴隶主由统治者来进行分配。其四、以上三条是社会主体制度,而不是个例。

   而被称为中国“奴隶社会”的夏商周时代,只有极少数战俘或重罪之人被罚做苦力,并不是主体制度。夏商周三代,中国主体人群是平民,他们有土地,掌握生产资料,生产所得的农产品,绝大多数归自己所有。所以孟子才说:“夏后氏五十而贡,殷人七十而助,周人百亩而彻,其实皆什一也。”[ii]即国家给平民土地,平民只缴纳10%左右的税赋即可。这种分配的比例比现在个人所得税还低。有一个奴隶社会比当下的税收还少?所以强行拿西方的社会进化论来套中国,是不合适的。

   相对奴隶社会这个名字,把夏商周归为封建制或许更合适。所谓封建制,即是在生产力不足以支撑大一统国家机器之时,或国家管理水平不足以治理庞大的国土之时,把土地化整为零,分封给诸侯,而形成的国家形式。周分封土地给功臣、宗族、先王之后的做法即是分封制。随着后来交通条件改善、文字信息体系发展、度量标准建立、社会主体文化认同形成,由一个中央政府管理庞大国土的中央集权制度才有可能性,大秦帝国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得以建立。
   秦之以后,中国进入大一统时期,此后的国家政治形式是中央集权而不是裂土而治的封建制形式。当下的社会理论是建立在西方中心论的基础之上的,中西政治制度大有不同,所以把强用西方社会发展的理论来界定中国古代的社会形式,是不合适的。

   回到本章,在本章中,我们看到了强烈的民本思想,这正是中华文明的伟大之处——从未动摇过的民本思想,这种民本思想被制度化并铸入政治思想的基因之中。儒家很好地继承了中华文明民本思想,《论语尧曰第二十》即是对这种伟大思想进行阐述的篇章,这即是儒家所说的“天命”与“大道”。本章所说正是天命与大道传承。中国的古文明肇始之初,天子之权即是公权,而不是私权,天子心中所怀的是百姓,天子的合法性也在百姓。

      1.2 曰:“予小子履,敢用玄牡,敢昭告于皇皇后帝:有罪不敢赦,帝臣不蔽,简在帝心。朕躬有罪,无以万方;万方有罪,罪在朕躬。”
   夏朝末年,汤看到夏桀不依据道治民,致使“四海困穷”,政治合法性已经不在,所以打出“上承天道”的旗号,伐夏桀而建立商。此句即是伐桀时向上天的告文。当然,也有人认为这是汤向上天祈雨的祝辞。

   小子,这个词在论语里还出现过一次:“小子何莫学夫诗”。孔子称弟子为“小子”。商人以上帝后裔自居,对上帝自称为“小子”。

   玄牡,即黑色的公牛。玄即是黑色。牡,是指雄性鸟兽。雌性的鸟兽称为牝。《礼记》说:夏后氏尚黑,殷人尚白[iii]。在这里,商汤用夏后氏之礼祭天,也正是申斥夏桀无道,四海困穷,天命当终止。此章列举此条,从尧舜禹,再从桀到汤,继而殷到周,正是尧舜到孔子当时所认同的道统传绪。

   有罪不敢赦,是殷取得天下的政治转交的合法性前提,有罪之人即是夏桀。夏桀修造酒池,以人为座骑,荒淫无道,致使生民困苦,也预示着天命的转移了。

   帝臣不蔽简在帝心。简,简阅的意思。桀是夏的天子,所以称其为上帝的臣子。上帝这个词不是西方传来的,而是《圣经》翻译时用了中国的词汇。清末以来中国人患上了崇洋症,面对西方,中国人过度反思自己的劣根性,致使中国人自我贬抑,所以像“上帝”“圣经”“天皇”“美国”这样的词也被传播开来。这对中华文化的冲击是巨大的。孔子说:“名不正则言不顺”,一个处于正常发展的国家,其文化的核心词汇是不会被如此滥用的。只有一个国家的文化心理产生大问题时才会如此。时至今日,“西方的”“进口的”“外国的”还带有褒扬的意味,这个现象当深思。

   回归正题,帝臣不蔽,即是控诉桀的罪过,但汤并未在这里一条条列举,只说简在帝心,上帝你是心里明白的。这是一种说话技巧。汤以一种极期有担当的精神,有罪一力承担,这正是为天下请命的气度。天伐有罪,天命有德,正是如此。试问中华以外,有哪位统治者能有这样的心态?

   尧、舜、禹(夏)因禅让而得位,所告之事以尽心养民,执中为重。三代之时人心思善,民风敦朴,圣王执中爱民,则天下可治。至夏末世衰,桀不循天道,为天命所弃。当时桀为天子,即上帝之臣。所以汤伐桀必以桀之过告于天,汤所说的,大概是其起兵之时的祈天誓师之辞[iv]。由此,有道伐无道,天命转移的逻辑建构起来了,这实则是周人“皇天无亲,唯德是辅”“以德配天”的政治伦理逻辑。儒家思想由孔子而成一脉,孔子所效法的正是西周以来的政治思想体系,在本章的叙述中汤伐桀,周伐纣的逻辑都是据儒家这一维度而叙述的。

   至于“朕躬有罪,无以万方;万方有罪,罪在朕躬”句。强调的是人君有教化之责,若民获罪,必因教化未行,民不思善所致。董仲舒:“性者,天质之朴也,善者,王教之化也。”[v]天子想让百性质朴向善,则必教化百姓以善。百姓不善实是天子教化无功。

      1.3 周有大赉,善人是富。“虽有周亲,不如仁人。百姓有过,在予一人。”

   赉,即是大赏赐。商末帝辛无道,武王吊民伐罪,天命有德,武王成了天子。武王所作所为,在此有三条被拿出来说。

   其一,以善立国,所以以善而分配。也即是后来所说的以德配位。一个国家如果真能建立起这样一套以德配位按善分配的制度,还真是大有特别之处,值得去探讨。

   其二,虽有至亲不如仁人,以仁德之人为社稷的核心,而不是任人唯亲,这一条在当下来看是理所应当的,但在执行封建制度的周代,乃至当时世界各国各部族而言,则是极大的进步。权位与血统在古代社会是绑定在一起的,所以西方的贵族制度贯穿其整个古代社会,甚至到今天为止,部分国家还有国王。而中国,在武王时期即能提出“任亲不如任仁”,殊是难得。

   其三,百姓有过,在予一人。这与汤的“万方有罪罪在朕躬”是一样的,即是武王公天下之心。天子不以统治者自居,而是为人民谋福祉的家长形式。

      2 修政之大纲

      2.1谨权量,审法度,修废官,四方之政行焉。兴灭国,继绝世,举逸民,天下之民归心焉。所重:民、食、丧、祭。

   权即是秤,称重量用。量是指量体积的斗斛。审法度即对法度损益变化进行合于时势的修正。孔子说:“周因于殷礼,所损益可知也”[vi]正是如此。修废官,是对官制进行调整。此三条是对帝王之政如何实施作出的说明。

   权量所代表的是公平;法度所代表的是保障公平秩序的依据;修废官是对政府职能的完善。由此三项,自然政令能顺畅能行。食,是让老百姓吃饱饭。丧祭是礼的范畴。中国古代政治结构有一个很显著的特点,即将人伦推广到国家。丧祭是人伦的重要事件,所以推而广之而成为社会礼仪进行强化,这是政治思想在文化上不断强化及建构的结果。重民,即为国之本;重食是生民之命;重丧祭所以尽哀致敬。

   民是天子治天下的根本。“民为邦本,本固邦宁。”[vii]本章说:“四海困穷,天禄永终”所说的都是同一事。

   关于兴灭国,是中华文明中仁厚的部分。不仅是在同御外侮层面,还在保存文化多样性的作出巨大努力。

   春秋时期,卫国为夷狄所灭,齐桓公带领诸侯帮助卫国复国,即是兴灭国,即是让天命未绝的国家复兴。

   殷商灭后,武王封纣之子武庚为公。周灭商是因为帝辛无道,但不绝其祀则是对殷商贤王的尊敬,更是对道统传统的尊重。不仅如此,周还封舜的后人于陈,封夏的后人于杞,这即是继绝世的表现,所继的即是天命、大道。对于敌人,不赶尽杀绝,而是保有其遗民与文化,不断积累人类智慧,不因政权更迭而断送优秀文化的做法,这需要多么伟大的胸怀。这同西方殖民势力全球化,毁灭文化,屠杀土著民,是有重大不同的。

   举逸民即是用天下人才,如此以来,民心尽收,人才可用,文明能得以传统,自然反对的声音减少,百姓能依附,人类智慧能更好传递。

      3 天下归心

      3.1 宽则得众,信则民任焉,敏则有功,公则说。

   此章从尧舜开始叙述,历说二帝三王政化之法,帝王治理国家,遵循天下为公,为万民谋生计的天道,同时又要有公、宽、信、敏的施政方略,这样才能够上法天道,下顺民心。即是达到文明传承有绪,百姓向化的目的了。以这种磅礴宏大的胸怀与智慧以警帝王,足见圣人为民请命之志。

   总结:《尧曰第二十》首章,深刻揭示了儒家政治的伟大理想及建构过程。包含了华夏文明从肇始之初的博大胸怀与民本思想。这种思想的在今天看来,依然有崇高的意义,并未过时。

   (本文2021年发表于《文学天地》)

      [i]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(第4卷)》【M.北京:人民出版社,1995.p176

      [ii]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

      [iii]《礼记·檀弓上》

      [iv]《尚书·商书·汤誓》

      [v]董仲舒:《春秋繁露·实性第三十六》

      [vi]《论语为政》

      [vii]《尚书五子之歌》


   作者:刘明强,北京儒学文化促进会会员、北京经崖读书会副会长、国学教育网副主编、《散文中国》《鄱阳湖文学》杂志编委、豆神教育中学理科班课运营总监。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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