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员申请、会员权利和义务
会员证样式
根据北京儒学文化促进会《章程》(第三章)有关规定:
本会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。
一、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:
(一)拥护本会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在本会的业务(学科、专业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四)每个会员单位只能选派一人作为该单位的代表。
二、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一名以上会员介绍;
(三)提交有关证明材料:身份证扫描件和一寸照片;
(四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颁发《会员证》。
三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三)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退会自由。
四、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制度;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三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五、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理事会确认,自动丧失会员资格:
(一)一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二)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;
(三)不再符合会员条件;
(四)丧失民事行为能力。
七、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
(一)通报批评;
(二)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
(三)除名。
八、 会员退会、自动丧失会员资格、被除名后,其在本会的会员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,并向会员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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